转发医学院关于组建第十届全国高等医学院校大学生医学技术技能竞赛培训师资队伍的通知
为全面贯彻全国教育大会、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及全国中医药大会精神,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34号)要求,深入推进医学教育综合改革,创新医学实践教学体系,打造高水平临床教师队伍,全面提升医学生综合素质和技术技能水平,教育部定于2021年4-5月举办第十届中国大学生医学技术技能大赛。此次大赛将专设临床医学专业五年制赛道和八年制赛道,各赛道间比赛目标、内容等均不相同。
为尽快做好大赛的准备工作,力争取得好成绩,经医学院讨论,决定本次大赛的培训工作由第一临床医学院负责,医学院和其他各院系给予积极支持和配合。现根据安排请决定组建“核心培训师资队伍”,具体通知如下:
一、名额
单位 | 学科 | 人数 |
第一临床医学院 | 内科、外科、护理、急诊等各学科 | 各≥1 |
第二临床医学院 | 内科(限心内、呼吸、消化) | 1 |
外科(普外、骨科或急诊) | 1 | |
第三临床医学院 | 内科(限心内、呼吸、消化) | 1 |
外科(普外、骨科) | 1 | |
妇产科学院 | 妇科 产科 | 1 1 |
儿科学院 | 儿科 | ≥1 |
二、说明
1.要求副主任医师及以上,建议选派有技能竞赛培训或技能类试题出题经验的教师脱产参加。有国赛培训或参赛经历者职称不限。
2.核心师资需脱产培训,脱产时间为2021.1-5月。完成脱产培训且经组织方认定合格者可视同完成晋升副主任任医师前的脱产带教任务,或者在2023年12月前申请职称晋升和研究生招生资格可视同完成教学绩点要求。脱产期间奖金参照2015年第六届大学生临床技能大赛师资奖励和待遇方案,由各医院按业务平均奖1.5倍发放,参赛队伍若在全国技能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给予额外奖励,并在卫技晋升及在校优质教学奖、陈小英医学教育奖等评奖评优中给予优先考虑。
3.请有意愿的教师于2021年1月6日(周三)之前将选派教师名单(附件1)发送至jysjs@zju.edu.cn。
联系人:徐向荣661236,舒霁660146。
教育办公室 舒霁
2020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