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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招募2016级医综III临床操作考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06
2021年6月2日-6月5日将进行2016级临床医学综合课程III考试。我院需承担临床综合能力(妇产科)监考任务。2016级医综III考试具体考官安排见附件。
一、考官要求
副主任医师或高年资主治医师以上
二、考核时间:
上午:8:00—12:15
下午:13:00—17:15
请监考教师提前15分钟到医学院临床技能训练中心(华家池中心大楼南楼4楼)。
根据《浙江大学医学院妇产科学院高级职务晋升教育晋级分实施办法(试行)》(浙医妇院〔2019〕38 号)规定,监考工作计入教育工作量。
请有意参加的教师于4月9日下班前联系舒霁(660146)报名。
教育办公室
2021年4月6日